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综合办  发布日期:2015-07-1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教育部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现将我校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立足“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突出“高端”、“紧缺”取向,围绕国家重点领域、学校重点学科,引进国际一流科学大师、科技领军人才,培养我国高水平自主创新人才和紧缺人才。
  二、申报项目
  1.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该项目的设立旨在配合“外专人才项目专家”实施,加快高层次外国专家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富有活力、以用为本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引进平台。聘请高水平专家来校工作1个月以上,资助国际旅费、工薪以及生活费。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评审演示PPT。附件主要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详情参阅http://www.safea.gov.cn/content.shtml?id=12746805。
  2.海外名师项目
  本项目的设立是为提高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综合竞争力,聘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海外名师来华任教和合作科研。
  本项目所称海外名师,是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造诣的外国专家。一般具有以下至少一项特征:
  (1)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2)曾经或者目前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担任主要职务;
  (3)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编委或者主要审稿人;
  (4)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旨报告人;
  (5)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获得者等。
  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最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支持周期最多不超过5年。
  获准立项的项目聘请的专家每年在华工作时间累计应当不少于60天。
  申报文件: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三封推荐信或介绍函(其中至少一封来自国外相同学科或者专业的专家或者机构);拟聘请专家本人表示同意的函件。
  该项目需依托二级学科或者专业进行申报,全校限报1项。
  3. 学校特色项目
  学校特色项目应当促进我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若干领域或者层面的持续改进或提高。主要表现为:
  (1)有助于我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凸显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凝练教育教学目标,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
  (2)有助于我校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3)有助于我校增进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人才培养与国家、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加强理论研究为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解决方案,促进社会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4)有助于我校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形成办学理念的战略管理意识,准确定位办学目标及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规模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机制,建立管理责任制度等。
  获准立项的项目每年获得最多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支持,支持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
  全校限报1项。
  申报材料: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
  4. 学校重点项目以及常规项目
  重点项目资助计划应保证我校承担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由学院及有关单位充分考虑我校的重点以及培育学科、科研平台、推广基地等实际需要,引进国外高水平专家。获批项目资助专家国际旅费以及生活费。
  常规项目由学院及有关单位根据需要,制定规划,确定本单位拟聘请来校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科研的外国文教专家。获批项目资助专家当地生活费。
  申报材料:学校重点外专引智项目申报表和学校常规项目申请表。
  经费预算参考国家外专局《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
  三、申报程序
  请各单位结合学校国际合作交流任务,做好外专聘请计划,及时组织科教人员申报各类项目,于2015年7月17日前统一将聘请计划申报表、各类国家级重点项目申报表、学校重点项目申报表以及常规项目申报表各一份以及电子版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过期将不予办理。
  学校将对申报的重点项目组织评审,落选的国家重点项目可直接转为学校重点项目。
  如无合适的国家级候选项目,学院也可自行设计重点培育项目,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拟定详细的经费申请计划和使用明细,形成项目可行性报告,连同学校重点项目申报表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申报及执行,注重质量及效益。凡未列入聘请计划的外宾来访,费用由接待单位自筹。
  获批的重点项目经费将拨至主持人,常规项目经费划拨至相关单位,由单位统筹使用。
  联系人:康继乐
  联系电话:87082935

 

  附件:
  1. 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表
  2. 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
  3. 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
  4. 学校重点外专引智项目申报表
  5. 学校常规项目申请表
  6. 国家外专局《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年7月8日     
公告附件:
          附件1 2016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申报表.xls
          附件2 海外名师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 学校特色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 2016年度学校重点外专引智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5 学校常规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6 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