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校国际科技合作种子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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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我校科学研究的国际竞争能力,增加国际学术对话能力,学校设立了国际科技合作种子基金,支持有潜能的青年人开展国际合作,培育一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现就做好201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有国外留学或工作经历;
    3.与国外合作伙伴制定了明确的合作科研计划,在我校优势学科领域或国际热点领域开展合作;
    4.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材料
    1.《ug环球会员登陆国际科技合作种子基金申报书》;
    2.在研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相关批复;
    3.合作计划(中英文均可,须由双方主持人签字认可);
    4.其它证明中外双方有合作科研基础的材料。
   三、项目执行及资助范围
    1.根据2016年学校财务预算,项目经费已按划拨至16个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专项,专款专用。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2万至5万元,相关学院可根据国际合作交流的需求,设置具体项目数量和资助额度。
    2.项目执行期为一年,项目完成后将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能否获得新合作项目将是重要评审指标。
    3.项目主要用于外籍专家来访产生的国际旅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申报国家、省部级国际项目产生的管理费、联合发表论文、申报专利等费用,不资助出访和科研费用。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布局,将聘请外国专家来校开展科研合作工作纳入贯彻落实我校国际化战略的具体行动之中,紧密结合本部门学科发展方向及科研布局,明确项目定位,突出重点,关注实施过程,追求最终实效,充分发挥各项目对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创新的引擎和带动作用。
    2.各单位应当通盘考虑国际合作交流的整体状况,合理选择和安排与本单位发展最为相关的项目,优先选报具有前期合作基础、前景广阔、合作共赢的项目。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专家申报、评审并择优推荐,并于2016年7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材料以及电子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4室。
    联 系 人:史文华
    联系电话:87082935
    电子邮件:seanswh@nwaf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6月29日     
公告附件:
          附件1 国际科技合作种子基金项目分配表.docx
          附件2 国际科技合作种子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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