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ug环球会员登陆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7—2018学年度校长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翟立

成员: 王淑珍  倪玲  李超琼  闫一凡  朱旭菲  

张一帆  薛凡凡

工作职责: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建立档案库,进行初步评定,并将结果上报学校。

2、班级成立校长奖学金评议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校长奖学金的评议推荐工作。

二、评定对象

校长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为10名。

三、具体要求

1、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5%;

(3)必须通过英语四级;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5)学生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或表现影响较大者,经校长提名可直接获得校长奖学金。

2、校长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9月26—9月27日)

①申请者填写《ug环球会员登陆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提供四级证书复印件或打印的成绩证明。

③个人获奖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8日)

班级民主评议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1/2以上的学生表示同意方可推荐;

(3)学院初审(9月29—30日)

学院评定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报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校长奖学金评定:

(1)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在外住宿者;

(4)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四、评定办法

按照上学年即2016—2017学年各方面成绩计算评定总成绩,评定公式如下:评定总成绩=学习成绩*75%+四级成绩*10%+科技创新(满分10分)+附加分(满分5分)

说明:

1.英语四级成绩(转化成100分制);

2.学习成绩指2016—2017学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不含公选课);

3.科技创新(10分)

(1)参加“挑战杯”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者(4分)。获得全国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4分、3.5分、3分;获得省部级一等、二等、三等的加3分、2.5分、2分;获得校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的分别加1.5、1.2、1、0.8分。同一竞赛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此项最高加4分。

(2)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4分)。其中发表SCI学术论文1篇加4分,EI学术论文一篇加3分,在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加2.5分,B类期刊1篇加2分,中文核心期刊(不在A、B类)的1篇加1.5分,在其他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加0.5分;获得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项加4分,实用新型专利1项3分,软件著作权1项2分。此项最高加4分。

(3)获批科创项目者(2分)。获批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1项加1.5分;获批校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1项加1分,获批校级一般科技创新项目1项加0.5分。此项加分仅限项目负责人,最高加2分。

4.附加分(5分)。

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5分,获得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加4分,获得校级表彰的加2分(限校级三好学生、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实践标兵)。此项加分最高5分。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学金性质的荣誉不在此项加分范围。

五、评定标准:校长奖学金按照年级进行评比,评定总成绩高者获奖。

注意事项: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

2.学生所有的获奖认定时间限定为:2016年9月—2017年7月;

3.请各班于9月28日上午17:00之前将《本科生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1份纸质同时需交电子档)及校长奖学金申请者的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4.所有材料均按照班级为单位进行报送。

5.请各班将电子档发送给年级辅导员,并标明班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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