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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3-01-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经发布,指南电子版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3xmzn/index.html,为了做好我校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有关资助政策调整 1、基金委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自2013年开始,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离线填写;其它项目都采用在线填写,未承担过基金项目申请人向学校科研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承担过基金项目的人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基金委网站ISIS系统在线填写。(不同的项目类型和不同的学部对申请书有不同的要求,请查询指南和填写要求) 3、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要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流动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后附在纸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 4、2013年基金申请人条件、申请书撰写要求、限项规定、各类申报项目要求,详见《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各学院和科研处联系。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书必须使用2013年新版本,请于2013年1月1日后从基金委网站“下载中心”(http://isisdemo.nsfc.gov.cn/miniiris/news.asp)下载,安装新版本申请书时务必先备份已撰写好的申请书初稿,然后删除旧版本安装目录后,再安装2013年新版本,提交的申请书务必是2013年版。 2、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2013年新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4年1月—201*年12月,研究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年,面上项目4年,重点项目5年),申报书负责人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 3、在线填报项目,上传附件时,请将附件归类上传,避免形成较多pdf文件,造成电子文档过大。 4、填写“经费预算”时请注意阅读相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提请特别注意“不超过”三个比例的要求:A.国际合作与交流费;B.劳务费;C.管理费。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网址: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508/28406.htm
  5、结题报告评价作为基金申报的重要参考指标,请2012年度项目结题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报告。 6、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以防超项申请。凡未经本人同意所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均由申请者个人负责。 7、为帮助教师注意申报中的有关事项,提高申报书质量,请申请人对照《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自查表》(附件1)进行检查,并将本人签字的自查表随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各学院,学院负责监督,统一报送科研处。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基金申请工作,广泛动员本单位科教人员积极申报,原则上要求2004年以来的引进人才、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者、选留的博士及近5年晋升为高级职称的科教人员,除限项原因外必须申报2013年国家自然基金。 2.为了鼓励我校科教人员积极申报项目,2013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要求按照指标(附件2)进行动员申报。 3、时间安排 (1)2013年1月10日前,各学院组织申报动员会,对2012年的项目申报须知、限项规定及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进行认真解读和动员。 (2)2013年1月21日前,项目申请人根据自身及其课题组研究方向、研究积累、文献调研等进行科学选题,撰写项目申报书,形成初本。 (3)2013年1月24日前,各学院组织教授(学术)委员会及校内评审专家成立学院评审专家组,对项目预评审,由评审组专家填写评审意见表(附件3),及时反馈给申报人修改。同时报送科研处2013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 (4)2013年2月24日前,项目申请人形成基金申报书完整稿,附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自查表,递交学院形式审查。 (5)2013年2月27日-3月3日,学校组织基金项目评审会,由校外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最终审核和指导,各学院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6)2013年3月7日前,各学院将审查合格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通过MiniIRIS系统(下载网址:http://isisdemo.nsfc.gov.cn/miniiris/miniiris.asp)生成的电子文档、学院申报项目最终汇总表和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自查表,一同报送科研处D504,要求纸质和电子版文本号必须一致。对于逾期和个人申报的项目,学校不予受理。 4、各学院组织预评审及校外专家评审要求同2012年,校外专家集中评审地点待定,请各学院于2013年2月24日前,将校外评审专家行程安排表(附件5)递交科研处。 5.基金申报的相关事项,请各学院及申请老师及时关注学校科研处网站。欢迎申请人向学院及科研处咨询国家基金项目申请相关问题。 联系人:张雪峰  赵  磊  宋婷婷 联系电话: 87080002  87082928 邮箱:zhangxf3010@163.com     附件: 1、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自查表            2、2013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指标            3、2013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评审意见表            4、2013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5、2013年国家自然基金校外评审专家行程安排表                                                             科研处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自查表.doc  附件2 2013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3 2013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评审意见表.doc 附件4 2013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5 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校外评审专家行程安排.xls 整理日期:2013-01-09 10:19:01  访问次数: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