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成立旱区作物逆境生物学 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4-2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科技部2016年将对生物科学领域的4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我校旱区作物逆境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将首次参加评估。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经2016年4月15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评估协调工作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长:钱永华
副组长:康振生韦革宏
成员:吉万全胡银岗宋卫宁张俊杰宋广林
吴峰、胡宝仓齐涛党青张朝阳
(二)主要职责
1.材料准备
(1)3月31日前,根据学术委员会第5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五年工作总结和代表性研究成果。完成重点实验室评估材料第一稿。
(2)4月至5月,根据预评估工作小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完善五年工作总结和代表性研究成果,5月31日前定稿。
(3)4月20日,完成评估答辩PPT第1版,根据预评估工作小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完善,5月31日前定稿。
(4)5月31日,完成评估报告支撑和佐证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2.实验室布局调整
(1)3月31日前,国资处根据3月8日学校搬迁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完成科研楼房间腾退工作,并移交给重点实验室。
(2)4月20日前,后勤管理处完成重点实验室房间内部粉刷,外墙附着物的清理粉刷;房门、窗台、实验台的维修与涂刷;更换门牌,更换损坏、污染、空缺的天花板。
(3)5月15日前,后勤管理处完成宣传板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实验室风道系统的改造、电力系统的改造增容工作。
(4)5月15日前,完成重点实验室整体布局规划和搬迁工作。
3.预评估
(1)4月份,邀请或拜访同行专家和管理专家审阅实验室评估材料,不断修改完善评估材料。
(2)5月31日前,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具体规定和要求,分次组织同行专家和管理专家,按照评估程序和环节,完成实验室预评估工作,进一步补充评估材料,完善现场考察。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根据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明确责任,按时高质量完成评估工作的各项事务。
(二)科研院要跟踪科技部基础司关于评估工作的政策和意见,及时了解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新动态,掌握评估工作的重点和各项指标体系,指导组织好实验室评估工作的各项任务。
(三)3月底前,相关单位要根据评估工作方案制订详细、全面的实施计划,做好评估工作任务落实和条件保障工作。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6年4月22日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