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2016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5-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所):
1.在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中,各学院(系、所)将近三年指导教师指导的研究生就业率作为审核的参考指标;
2.建议学院(系、所)建立对研究生就业率低的指导教师实行约谈、限招,严重的可以停招制度;
3.各学院(系、所)、学位授权点加强研究生就业工作的责任;
4.各学院在上报《2016年度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汇总表》时,在表中的“备注”栏目之前插入一列“近三年研究生就业率”栏目。

 

 
     
     
研究生院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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